第一部分 考点布置
第一条 考点应保持环境安静整洁,布局合理,划出考试区域,设置明显的警戒线。
第二条 考前应在考点大门入口处悬挂醒目的条幅,内容为“×××年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考点”。
第三条 考前应在醒目处张贴考场引导图、《考生须知》、《笔试考场规则》、《现场操作考场规则》、《考生违纪处理规定》、《考试时间号令表》、现场操作考试安排表等有关内容。设置明显的引导牌、路标等。
第四条 考点要设置考务办公室、保密室、试卷验收室、统分室、医务室、备用考场等,标示要明显。考务办公室要满足全部巡视人员、监考人员使用。备用考场用于责令离开考场的违纪考生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使用。
第二部分 考场布置
第五条 考场应保持通风,光线明亮,安全安静,便于管理,摄像头应能无死角监控并录像。
第六条 理论笔试考场,要单人、单桌、单行。课桌排放整齐,准考证号(座位号)贴在课桌的左上角,考场门口要张贴考场标识(包括职业、级别和考生准考证起止号)。技能笔试考场,配备能播放AVI格式录像文件的计算机、投影仪及相应的音响设备,USB接口能够正常使用,确保能集中放映录像。
第七条 操作考场应有完备的操作设备和考试物料,操作考场数和待考室数要与考区考务办公室确定的考评员组数对应一致。
第八条 机考考场应具备独立的局域网环境,有足够的考试服务器和考试终端,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
第九条 考场检查完毕后要封闭管理。考场门口设置考生非考试用品放置区。同一教学楼层内,不作考场使用的房间要关闭加锁。
第三部分 考试设备调试及考试物品准备
第十条 考前进行考试设备的调试,包括电力设备、监控设备、多媒体设备、机考系统设备等,确保考试过程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 考前进行考试物品准备,分别对应笔试、实操、机试,配备足够的考务用品和考试耗材。
第四部分 工作人员选聘和培训
第十二条 考前应按要求选聘考试工作人员,包括监考员、流动监考员、巡考员、考评员、机考技术员、统分员等。配备足够的应急工作人员,包括专门负责电力维修、多媒体设备调试、应急设备运输的人员。
第十三条 做好监考人员及其他考务工作人员的考前培训工作,召开考务工作会议,使考务人员熟练掌握有关考务和考试要求。应在考前重点培训监考员工作规范、考评员工作规范、巡视员职责、现场操作评分守则、试卷保密与传递规则等,明确责任,保障考试顺利进行。
第五部分 考试材料领取、保密及下发
第十四条 要严格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试卷传输管理规定》传输和保管试卷。对因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善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涉密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 设置单独的保密室,监控全覆盖,门窗要按规定采取保密措施,保密柜钥匙要由两名保密员分别保管,进入保密室的人员要2人以上,且必须佩戴保密员证件。
第十六条 考点保密员在规定时间与监考员交接,每次交接都要认真清点,办理交接手续。开考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启试卷袋、答题卡。
第十七条 每场考试结束后,保密员要将封装好的试卷、答题卡按分发出的数量、种类、科目检查无误后收回。考试全部结束后,考区试卷、答题卡传递人员将试卷、答题卡送交考区保密室保密员。
第六部分 考务工作人员相关职责及工作规范
第十八条 主考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考点的考务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考务制度。
二、考试前一天召开考点考务会议和考点考评员工作会议,明确岗位和职责,签订相关责任书。检查考点、考场布置等考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发放胸卡并登记。
三、主持接收和发放试卷。宣布监考方案,组织监考员在《监考人员分工备案表》上签字。安排司铃员校对时间,及时发出信号。
四、监督考务人员严格执行考务纪律,不得擅离职守。除主考、副主考、巡视员和监考员外,负责杜绝其他任何人员进入考场。
五、检查试卷保管保密情况,特别防止试题泄密、丢失等事件的发生。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委员会组长的监督下,负责本考点备用试卷的拆封和使用,批准缺损、错装或质量问题试卷、答题卡的调剂或替换,填写《启封备用试卷备案表》。涉及试题载体(U盘或光盘)的,要安排监考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在所使用的考试机器设备上彻底删除,并不得拷贝留存。
六、组织试卷的发放、回收工作,防止错装、漏装试卷。做好监考员与试卷清点验收人员(市派巡视员兼)的对接和《试卷清点验收表》的填写。
七、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负责违纪违规考生和考务人员的处理,遇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作弊情形或其他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向考区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八、负责将考生签字的《考场签到表》、《笔试监考人员分工备案表》、《现场操作监考人员分工备案表》、《监考人员责任书》、《安保执勤任务书》、《考评员承诺书》和考点考务人员胸卡、《胸卡发放回收登记表》及时全部回收,务必送交市考区考务办公室。
九、副主考根据分工,协助主考做好工作。
第十九条 监考员工作规范
一、负责考场秩序和试卷管理,熟知考场规则和违纪处理规定,执行考务操作流程等考务要求。严禁与考试无关的任何人员进入考场。
二、必须佩带监考证和携带本人身份证,着装得体,不穿走路响声大的鞋。
三、不得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吸烟、聊天、阅读书报或打瞌睡等,不与考生私下交谈,不抄题和随意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或允许他人带出考场。因故不能监考的,待主考安排备用监考员接替后才能离开。
四、核对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和考生本人及其试卷、答题卡填写信息是否一致。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入场安全检查,禁止考生将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
五、领取试卷和答题卡时,检查密封情况,如发现密封签破损、有拆封痕迹或不是原印刷厂密封签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对领取的试卷科目、职业、等级与考场场标一致的,应立即报告。
六、试卷拆封前,现场抽两名考生当众检查试卷袋和答题卡袋的密封情况,公示后,由考生在试卷袋空白处签字。试卷袋拆封后,要先仔细检查职业、等级、试卷分数与试卷袋封面份数是否一致,存有问题的,应立即报告主考。
七、组织应试人员确认本场试卷袋的密封情况并履行签字手续。检查考生是否正确涂写试卷和答题卡等。
八、考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楚或因有漏页、空白页而提出询问时,可当众答复,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
九、收回缺考考生的试卷和答题卡,按规定涂写缺考信息。
十、发现考生缺考或有违纪违规行为,须严格按规定处理,将缺考或违纪违规情况如实、详细地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并将违纪违规记录情况告知考生。对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及时由巡视员报考点主考妥善处理。
十一、考试结束时,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并按准考证顺序回收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无误后,再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十二、配合巡视员清点验收试卷、答题卡并进行封装。
第二十条 考评员工作规范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认真履行考评职责和考评承诺,不得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更改考评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二、考前熟知本次考评的职业、项目、内容、评分标准及要求。考评期间,佩戴考评员胸卡,考评员要与考生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三、忠于职守,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不得在考核过程中有影响应考人员操作的行为。否则,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劝告、警告、责令停止执行考评任务、吊销其考评员资格的处分。
四、考评员遇有因考生操作不当,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等异常情况发生时,要及时停止考试,立即向考评组长报告,由考评组长会同主考、巡视组长等相关人员,按规定处理。考评员不得擅自处理。
五、考评员对考生的操作过程进行评判并记入《评分记录表》,不得把现场评判混肴成现场指导,因设备、仪器和考场等非考生原因延误的时间,考评员要做好记录并顺延考试时间。
六、考评组长职责:
1.考前,按时召开考评员会议。一是学习考评员工作规范、现场操作评分守则、现场操作考场规则和操作考试流程;二是明确考评组各成员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岗位(考场)以及不得擅自离开和调换岗位等注意事项。
2.考前,组织考评员统一评判思想和评判办法,研究掌握操作评分标准,对考评员提出的有异议评分标准等问题,宣布裁决结果,统一执行。属于命题问题的,由负责人员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委员会汇报。
3.监督检查评分和统分现场,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并做好记录。
4.协调解决考试期间遇到相关问题。
5.负责全面报告考评情况。
第七部分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十一条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考前精心筹备、力争现场解决的原则,最大限度预防考试突发事件,降低其不良影响。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